第111章 慕总天天喝红糖水 (第1/2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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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林可是解释了半天,也不确定慕云歌信不信,

毕竟,他是真的在网上学来的。

二人在大学城里逛着,

江林牵着慕云歌的手,在这里,他们就像是普通的情侣一样。

不过,很多人还是频繁的看他们,无他,只因为慕云歌的颜值太高了。

在文具店里,

江林陪着慕云歌买了一些宣纸和毛笔以及墨水。

他以前就是理科生,所以,对于练毛笔字是一窍不通。不过看慕云歌似乎别有一些兴致,也就都随便她高兴就行。

她愿意练练字,也比她发呆难受好的多。

回到家里,

江林就钻进厨房里去煮红糖姜汤去了。

堂哥江才胜也离开了。

糖糖豆豆在玩世界地图的拼图,两个孩子似乎被难倒了,都在专心的拼图。

等江林把姜汤放在桌子上,去房间里叫慕云歌的时候,就看到她坐在桌前,落地窗外的天色已经黑透了,有些房子的光点,是温馨的暖色调。

慕云歌长发微微扎起,垂着头,眉眼宁静神色内敛,修长的、骨节分明的手拿着毛笔,姿态优雅的写着在宣纸上写字。

她的侧影纤细,

灯光落在她的身上,显得她不染纤尘。

江林好奇的走过去,闻到一股子墨香味,看到纸上的毛笔字行云流水、极其漂亮,笔迹瘦劲,锋芒如同凌寒舒展的兰叶一般。

江林只觉得好看。

但是,跟慕云歌平时温和的性子,却并不相符。

“你以前肯定练过很久,这一手字,写的可真好看。”

慕云歌手上停顿下来,放下毛笔,眉梢带着淡淡的笑意,“很久不写了,大概八九年都没有好好写字了。”

“这么多年?”江林嘶了一声,“要是我,以前的东西,我可都记不清楚了。”

慕云歌侧眸看了他一眼,“我从记事起,就开始拿毛笔了,爷爷教我也费了不少心思,那时候性格活泼爱玩,爷爷说我写字如鸡爪。”

“怎么会?”江林才不信。

慕云歌一看就是什么都很擅长的人,不过,听她说以前性格活泼好动。

他倒是有些好奇以前的慕云歌是什么样子的了。

他之前看糖糖和豆豆是双胞胎,性格却很不相同,本来以为豆豆安静喜欢思考,跟慕云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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