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8章 苏梦的反击 (第1/2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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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现在全网都在扒我的信息。”

苏梦神色疲惫,坐在沙发上无语地说:“那些网友一个个的都来骂我,还有人说要人肉我,给我一点教训。”

北安放下手机:“你打算怎么办呢?”

苏梦揉了揉额角,啧了一声。

“我的意思是,趁着现在热度正高,我也出个视频澄清一下。但是我总觉得心里憋着一口气,就算我澄清了又怎么样?我被骂,我父母被骂,这些都是实实在在的伤害,都是因为那两个傻逼在网上乱说导致的,我咽不下这口气。”

“但是我不知道怎么办,所以就想着来问问你有没有什么办法。”

北安沉思。

这件事其实不太好处理,至少闹到警察局和法庭上,对苏梦是没有一点好处的。

不管最后苏梦的那对便宜父母说的谎言有没有被拆穿,他们有没有为造谣生事引导舆论攻击苏梦一家一事付出代价——吃亏的都只会是苏梦。

在家庭问题上,目前的法律定得很扑朔迷离。

简单总结就是:只要是有家庭关系的,不管是血缘上的关系还是法律认可的家庭关系,所谓“一家人”闹上法庭,一般法院都会尽量和稀泥。

父母和孩子之间的关系是如此,两性婚姻关系也是如此。

举个例子,一个人打了另外一个人,两人之间没有任何伦理道德和法律意义上的家庭情感关系,那么这件事的定义叫殴打他人、寻衅滋事,属于故意伤害罪。

但如果这俩人有任何法律或亲缘上的“家庭”关系,警察就只会以“家事”为由苦口婆心劝解,让“一家人”“冰释前嫌”。

在法律和亲缘两方面中,被容忍度更高的是亲缘家庭关系。

像苏梦这种孩子被生父母遗弃的情况,就算查出来那俩夫妻真的是苏梦的亲生父母,一般情况下,如果养父母是合法收养了被遗弃的孩子,那么被遗弃的孩子也是没有义务再赡养亲生父母的。

但是,法律规定是法律规定,社会道德却还是趋向于让被遗弃的孩子“不计前嫌”原谅自己的生父母,“自愿”履行对生父母的赡养义务。

理由是:血浓于水。

呃……北安对大力支持这种“社会道德”的人的忠告是:道德是道德,不是道德绑架。管好自己,社会安康。

所以,如果真闹上法庭,这届网友三观正常还好,苏梦最多就是浪费一点时间应付官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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