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百二十五章 难做的官 (第1/2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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杨帆的眉头蹙了起来。

林中已经有树叶飘落。这儿种的树主要以榆树和杨树为主,枝头的叶子呈现出墨绿色,随着风飘过,便有些已经微黄的树叶脱离枝茎,打着旋儿落下来,在地上打几个滚儿,悄然聚合成一堆。

两个人的脚踏上去,没有清脆的碎叶声,只有沙沙的声音,仿佛蚕在吞食着桑叶。

两个人在林中转到第二圈时,冯西辉已经说明了全部经过。

潘君艺死后,案子依例报到了洛阳府,因为除谋反大案之外,其他案件一律不能越级上告,必须得走这道程序。

洛阳府接了状子之后,以潘君艺之父是刑部考功员外郎,他本人又是生员,有功名在身为理由,未经审理,便直接把案子转到了大理寺。

在三法司的职责分配中,大理寺负责涉及在京官员案件的审理,皇帝特旨钦定的审理案件除外。比如杨帆是在京官员,他事涉谋反,照理就该由大理寺审理,但是皇帝指定由御使台审理,大理寺就无需过问了。

大理寺接到这桩案子之后,并没有太在意。这桩案子很明显是伤人致死,而死者一方是官宦之后,另一方只是一个普通的平民百姓,这案子有什么难判的呢?事实清楚,判决有据,大理寺很快就做出了判决:“杀人者死,常之远偿命!”

等到判决下来,大理寺才知道被洛阳府给坑了,他们捅了马蜂窝。

洛阳府之所以对此案未经审理便移交大理寺,原因只有一个:躲麻烦。

原来,常家老妪殴媳致死一案,已经在坊间传得沸沸扬扬,一个无辜惨死的美丽小妇人,总是容易惹起别人同情的。在这桩案子中,婆婆入狱了,儿子丧妻了,孙子丧母了,清白无辜的小妇人惨死了,这一切的始作俑者,就是逍遥法外的潘君艺。

不管是向着婆婆说话的,还是同情儿媳遭遇的,莫不痛恨此人。奈何在这桩人命案子里,他的角色虽不光彩,却不需要他承担什么法律责任。

如今,程大娘子停尸家中,还没过头七,他居然就丧尽天良地上门逼债,又与常林在亡者灵前大打出手,常家小子常之远含愤出手,用母亲的灵位把他砸死,在坊间百姓们看来,这是报应。

常之远的母亲是被潘君艺害死的,现在官府又要杀她的儿子,常家老中少三代人竟然在此一案之中全部入狱,这世上还有公道么?

大唐的百姓骨子里还是很有那么一点剽悍之气的,再加上这些年来武则天常常发动群众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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