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47章 妾婢税 (第1/2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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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朱常瀛信誓旦旦模样,万长祚立马来了精神。

“你又琢磨出什么阴损税种了?”

朱常瀛神色瞬间垮掉,“为何说阴损,我做事从来合理合法。”

“好好好,殿下有什么点子尽管说,横竖我是副职,得听你的。”

朱常瀛笑了笑,问道,“我大明的光棍多不多?”

“多啊,没钱娶婆娘的数不过来!”

“纳妾的多不多?”

“这个......自然也是极多,总之与我相熟的,就没有不纳妾的。”万长祚狐疑道,“不过这纳妾同税收有什么关系?”

朱常瀛正色道,“怎么能没有关系呢,我问你,没有官身纳妾算不算违反大明律法?”

“不知道啊,朝廷的律法还管这个么?”

好吧,这厮是个法盲,看来在京城里也是个没怎么读书的,朱常瀛只好给老表普及律法知识。

“《大明会典》明定,有妻再娶妻者杖九十,令离异。其民年四十以上无子者方听娶妾,违者笞四十。

也就是说如果没有官身,便是家财万贯也不能纳妾,除非年过40且没有子嗣。”

万长祚咋了咋眼,疑惑道,“然后呢?”

“然后就收税啊!没有官身却纳妾的就是违法,违法就要收到处罚!”

“这个......怎么处罚?”

“我派人打听过了,福州泉州等地,纳妾起价80两往上,价高者竟至三五千两!咱们便定个新税种,就名《妾婢税》。

凡纳妾者,纳一妾,税银30两,纳两妾,税银90两,纳三妾,税银270两,以此倍增。

婢女以税银10两为始,依数量倍增,同上!有暗中以婢女为侍妾者,罚银百两!”

万长祚久久无言,好一会儿方才说道,“殿下想法倒是不错,不过人家偏说没有纳妾,咱们总也不能去盯着人家有没有陪睡吧?”

“《大明会典》明定:庶民之家,存养奴婢者,杖一百,即放从良!也就是说婢女也不行,处罚更重!”

“那......那人家就说不是婢女呢,表姐表妹,或者干脆认干女儿,这事也常见啊。”

朱常瀛不愿意了,“你到底是哪头的?”

万长祚争辩道,“不是,这根本就没办法查啊,空口无凭的。”

“为什么要去查?”

万长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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